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
《钟山县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钟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钟山县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18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
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贺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2-2020)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及2018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7年全县地质灾害概况
2017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 号),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着力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宣传培训、巡查监测、预警预报、地质灾害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并获得国土资源部命名。二是全县发生两起地质灾害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三是圆满完成2017年自治区下达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作。但是,2018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仍然严峻。目前全县仍有27个地质灾害易发区,共威胁人口1365人、财产597万元;有2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共威胁人口1390人、财产800万元财产。
二、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区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重点提高应急预警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应急保障能力。切实按照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的标准和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突出抓好汛期地质灾害和农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控。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巡查,落实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加快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等薄弱环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2018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
我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县,是广西四个暴雨中心之一,年平均降雨量1800毫米。由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局地强降雨时有发生,一次强降雨过程常常诱发突发性和群发性地质灾害。降雨主要集中在4-8月份,降雨量约占全年的80%。5-8月为我县强降雨高发期,是地质灾害防范重点时段。
四、2018年地质灾害主要类型、重点防范区域
(一)地质灾害主要类型
我县山地多、平地少,地形起伏大,属南岭山地丘陵县。在花岗岩和碎屑岩分布区,主要地貌类型为中低山和丘陵,沟壑纵横,山体坡度较陡;在石灰岩分布县,地貌类型主要为岩溶孤峰和峰丛平原,石山多陡崖和峭壁。据此,2018年我县发生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将以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为主。
1.土质滑坡、崩塌:主要发生在碎屑岩、花岗岩区。碎屑岩在辖区内广泛分布,尤以花山瑶族乡为最,主要为砂泥岩,为滑坡易发岩组;花岗岩主要连片分布在西北部燕塘镇和花山瑶族乡至两安瑶族乡一带,浅表层风化强烈,残坡积层较厚,结构松散,在受降雨的影响下,边坡上土质滑坡与崩塌易诱发。此外,土质崩塌还多发生在山区村民房后开挖的坡体、削坡过高过陡的公路边坡上。
2.岩石崩塌:主要发生在石灰岩区。石灰岩主要集中分布在钟山镇、公安镇、清塘镇和燕塘镇,因石山裂隙发育,岩石切割强烈,岩质崩塌易发,危岩隐患突出。
3.泥石流:主要发生在山高沟深、地势陡峻、沟床纵坡降大,流域形状便于水流汇集的区域。一些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如滥伐森林造成水土流失,采矿、采石形成的尾矿、弃渣等,往往也为泥石流提供物质来源。我县可能发生此类型灾害的主要区域在同古镇和珊瑚镇的高岭土矿区,花山瑶族乡花岗岩矿区。
4.地面塌陷:地面塌陷为岩溶塌陷、采空区塌陷和地面开裂。
(1)岩溶塌陷:主要发生在岩溶发育区。岩溶发育区地表土层较簿、地下水变幅较大,人口密集,经济活动频繁,岩溶塌陷十分发育。如钟山镇、燕塘镇和清塘镇等为地面塌陷高易发区。
(2)采空区塌陷:主要是一些老矿山和闭坑矿山,由于采空区不能或不及时回填,在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影响下,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危及周边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如珊瑚矿为采空区塌陷高易发区。
(3)地面开裂:主要发生在山区公路修建和基础工程建设区域。因为工程建设活动,使土层变薄或孔隙度变小,地下水补给不畅,建设中过量抽取地下水,导致地下水对土层的补给量不足而出现水位下降,土层因失水收缩而造成地面开裂。我县可能发生此类型灾害的主要区域在钟山镇、燕塘镇和花山瑶族乡。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1.城区地质灾害防控。钟山县城区人口密度大,与地质灾害相关的工程经济活动频繁(主要是建房、城市街道及地下管线改造、抽取地下水等),在城市规划及建设中应特别注意防灾、减灾。针对县城城区地质灾害(岩石崩塌、地面塌陷)发育特征,应重点搞好建筑物规划和建设中的地基勘察工作。临山建筑的,要视山体地质构造、高低、陡峭等情况,建筑物至少远离山体坡脚10--15米以上,另外要避免过量抽取地下水。
2.山区切坡临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控。对新建住宅,一是在农村宅基地选址或审批阶段把好关,动员群众尽量不要切坡建房;二是受条件限制确需切坡建房的,首先要其分阶梯切坡,其次是房屋设计和施工要采取后屋(特别是一二层)不设卧室(可用作厨房、杂物房、楼梯间等非人居住用房),后墙不设窗户或者尽量缩小窗户面积、加厚后墙。还要要求其在切坡处加砌挡土墙和切坡上方开挖排水沟等措施进行主动防护。对没有前后屋的新建住宅,后墙要用钢筋混凝土浇注,还应在切坡处加砌挡土墙和切坡上方开挖排水沟等措施进行主动防护。
对已有住宅,要求其在切坡处加砌挡土墙和切坡上方开挖排水沟等措施进行主动防护,要做到:一是要求其对房屋用途进行改变,后屋(特别是一二层)不设卧室,调整用作厨房、杂物房、楼梯间等非人居住用房;二是如果不能改变用途,告知其降雨期间从后屋搬到前屋(或二楼以上)居住;三是对没有前后屋的住宅,告知其强降雨期间人员要撤离。
五、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分解
(一)各部门职责
1.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编制我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加强与县气象、水文水资源等部门合作,继续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
2.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趋势分析和预报,及时通报天气预报和实时降雨信息,会同县国土资源局继续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县公安局:临灾时,负责灾区安保、消防和交通管制等工作,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保护国家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防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县交通运输局,钟山公路局:负责会同公路、铁路部门对县域内交通要道沿线的高陡边坡和危险隐患土体进行全面检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负责制定交通干线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应急抢险,组织抢修被损毁的公路设施,尽快恢复交通运输。保证抢险车辆优先通行,组织调配紧急抢险的撤离人员所需的车辆等运输工具。
5.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协同有关单位制定灾前《救护与防疫保障计划》,当发生地质灾害引起人员伤亡和疫情时,组织医疗和防疫队伍迅速进入灾区,实施防疫救护,抢救医治伤病员,控制疫情的滋生漫延。
6.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调运民政救灾物资,对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在救灾乡镇设置避险场所和救助物资供应点;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安置灾民;负责核查和报告灾情。
7.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县本级地质灾害救灾防灾经费,统一管理上级及外援救灾经费,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
8.县经贸局:负责制定我县中小企业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发生时,负责并保障通信联络系统的畅通,保证防灾救灾指挥以及各部门联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9.县安全监管局:督促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因矿业生产活动诱发滑坡、崩塌、采空县塌陷等地质灾害。,协同开展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
10.县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山塘水库和水利设施安全的检查和评价,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编制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指导实施。
11.县教育局:负责制定教育系统,特别是位于岩溶区、山地丘陵区的中小学校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危房以及校园内高陡边坡的调查、摸排,尤其在汛期密切关注雨情、险情,紧急情况时组织师生迅速避让转移,确保师生安全;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上报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及有关单位,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12.县旅游局:负责制定旅游景区滑坡、崩塌、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13.县住建局:负责制定城镇建设、建筑设施及建设系统的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并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城区街道、村庄、集镇、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筑物要远离山边,视山体地质构造、高低、陡峭等情况,建筑物至少远离山体坡脚10--15米。参与应急抢险,负责房屋检查鉴定、监测和处置房屋安全隐患,指导或协助制定灾区和农村房屋灾后重建规划。
14.县林业局、农业局:负责制定植被保护等有关内容的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15.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基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阶段和办理建设投资项目核准等手续过程中加强对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的审查。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凡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的,不得通过审查。负责安排或向上级争取重大救灾基建项目,以及结合新农村建设安排或向上级争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16.县环保局:负责对地质灾害引发的环境污染次生灾害进行监测、监控和处置。
17.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对地质灾害引发的水产畜牧业灾情进行监测,组织种苗、消毒剂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拔。
18.宣传部门:负责防灾救灾知识及动态、事迹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舆论宣传工具,进行全方位的报道,稳定民心和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负责制定本辖区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和修编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同时送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我县地质条件和所处地理位置特殊,气候条件复杂多变,除切实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外,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坚持“有灾无灾按有灾准备,大灾小灾按大灾防范”、“地质灾害防治没有非汛期”的指导思想,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立足于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做到防范于未然。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当地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主体。县、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县、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度防灾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和发布本辖区、本系统切实可行的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履行和完成各自职责与任务。
(二)明确任务,落实措施。继续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一是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单位要加强合作,建立会商机制,制订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或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建设,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水平。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对象覆盖所有行政村(屯)、辖区内的采矿企业、旅游景点。二是加强以乡镇、村委为基础和全民参与为主线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村干部、村级防灾减灾信息员的作用,实现群测群防体系覆盖所有行政村(屯)。三是突出乡镇人民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作用,把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到乡镇人民政府。下大力气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进行排查巡查,加强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点的监控。认真做好“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卡”的填发工作。制定或更新隐患点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临灾避险能力。四是积极推进我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建设,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五是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强降雨期间,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要停止户外作业、学校停课、矿山停采,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迅速组织受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威胁或切坡临坡建房的群众转移避险,地质灾害威胁未消除前不返回居住。如不能转移避险的,则从后屋搬到前屋(最好是二楼以上)居住。岩溶区的集中居住区要严格控制打井抽水,防止引发地面塌陷或地面沉降。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工,明确各项措施,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三)把宣传培训放在突出地位。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开展地质灾害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普及。重点加强对居住在山上、山脚下、沟冲口或河岸边,以及即将或正在削坡建房的群众的防灾知识宣传,积极引导群众科学选址建房,指导其科学避险。
(四)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电话与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保证信息报送和发布渠道畅通,提高政府对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为:8983320、13878451988,传真号码:0884-8986222。
(五)加强工程活动的监督管理。县国土资源局要依法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的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程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对可能导致重大地质灾害的违规工程,要坚决及时制止纠正,并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引发地质灾害。对已经造成危害的,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负责治理,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同时加强农村建房的监督管理,防止切坡建房引发地质灾害。
(六)加强薄弱环节的防范工作。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是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的一个薄弱环节,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讯、物资器材和工作经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加强对矿山开采活动的监管,严格执行矿山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严禁越界越层开采和乱挖滥采。二是要特别注意尾矿和废渣堆放点的管理,防止暴雨引发矿渣泥石流造成的危害;三是工棚、库房不得设在沟冲口或低洼地带,防止山洪暴发冲毁。四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的要求,明确矿山企业的治理责任,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五是对易引发地质灾害的矿山采空区要树立警示标志,减少在矿山采空区内进行人类工程经济活动。
(七)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县发展改革、教育、经贸、民政、住建、交通、水利、卫生和计划生育、安全监管、电业、旅游等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八)保障经费投入。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保障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的地质灾害应急抢险专用车辆和手持定位仪、照相机等必要设备,保证汛期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群测群防、抢险救灾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和工作的经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钟山县2018年地质灾害易发区及责任人一览表
2.钟山县2018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责任人一览表
附件1
钟山县2018年地质灾害易发区及责任人一览表
序号 | 地质灾害易发屯(组) | 危害 对象 | 威胁户数 (户) | 威胁人口 | 乡镇责任单位 | 乡镇责任人 | 县责任单位 | 县责任人 |
1 | 钟山县钟山镇牛岩村坪石 | 居民 | 3 | 21 | 钟山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2 | 钟山县钟山镇龙团村山仔头 | 居民 | 2 | 10 | 钟山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3 | 钟山县钟山镇乌洞村北烟冲 | 居民 | 11 | 84 | 钟山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4 | 钟山县公安镇荷塘村荷塘 | 居民 | 12 | 72 | 公安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5 | 钟山县公安镇凤岭村凤口 | 居民 | 2 | 8 | 公安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6 | 钟山县回龙镇西乐村川岩 | 居民 | 4 | 24 | 回龙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7 | 钟山县石龙镇新凤村金岭 | 居民 | 54 | 172 | 石龙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8 | 钟山县同古镇义伍村源头 | 居民 | 8 | 33 | 同古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9 | 钟山县清塘镇周岩村周家 | 居民 | 9 | 45 | 清塘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10 | 钟山县清塘镇周岩村高岩 | 居民 | 4 | 20 | 清塘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11 | 钟山县燕塘镇合群村马山脚 | 居民 | 4 | 17 | 燕塘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12 | 钟山县燕塘镇合群村溪心洞 | 居民 | 2 | 14 | 燕塘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13 | 钟山县红花镇汤公村秧地冲 | 居民 | 5 | 24 | 红花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14 | 钟山县红花镇汤公村汤水 | 居民 | 12 | 74 | 红花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15 | 钟山县红花镇铜盘村铜盘 | 居民 | 7 | 38 | 红花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16 | 钟山县两安瑶族乡星寨村沙溪源 | 居民 | 3 | 11 | 两安瑶族乡人民政府 | 乡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17 | 钟山县两安瑶族乡竹梅村大竹坪 | 居民 | 3 | 14 | 两安瑶族乡人民政府 | 乡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18 | 钟山县两安瑶族乡小白村三卡 | 居民 | 7 | 28 | 两安瑶族乡人民政府 | 乡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19 | 钟山县两安瑶族乡小白村白石脚 | 居民 | 1 | 5 | 两安瑶族乡人民政府 | 乡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20 | 钟山县花山瑶族乡板冠村梅花冲 | 居民 | 11 | 59 | 花山瑶族乡人民政府 | 乡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21 | 钟山县花山瑶族乡板冠村湴田冲 | 居民 | 8 | 23 | 花山瑶族乡人民政府 | 乡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22 | 钟山县花山瑶族乡板冠村大鱼跳 | 居民 | 41 | 179 | 花山瑶族乡人民政府 | 乡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23 | 钟山县花山瑶族乡板冠村桥头 | 居民 | 11 | 58 | 花山瑶族乡人民政府 | 乡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24 | 钟山县花山瑶族乡平西村下平 | 居民 | 8 | 40 | 花山瑶族乡人民政府 | 乡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25 | 钟山县花山瑶族乡政府大院 | 居民 | 39 | 104 | 花山瑶族乡人民政府 | 乡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26 | 钟山县花山瑶族乡宝鹿村阿利冲 | 居民 | 24 | 118 | 花山瑶族乡人民政府 | 乡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27 | 钟山县花山瑶族乡三叉村茅坪 | 居民 | 12 | 70 | 花山瑶族乡人民政府 | 乡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附件2
钟山县2018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责任人一览表
序号 | 灾害地点 | 灾害 类型 | 危害 对象 | 威胁 人口 | 威胁财产(万元) | 乡镇责任单位 | 乡镇 责任人 | 县责任单位 | 县责任人 |
1 | 钟山县公安镇凤岭村凤口屯村 | 危岩 | 居民 | 5 | 10 | 公安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2 | 钟山县公安镇菏塘村荷塘屯 | 危岩 | 居民 | 45 | 28 | 公安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3 | 钟山县燕塘镇黄保村大木根屯 | 滑坡 | 居民 | 12 | 10 | 燕塘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4 | 钟山县燕塘镇十二车屯 | 危岩 | 居民 | 7 | 9 | 燕塘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5 | 钟山县清塘镇下岩屯(2号危岩) | 危岩 | 居民 | 12 | 10 | 清塘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6 | 钟山县清塘镇下岩屯(3号危岩) | 危岩 | 居民 | 8 | 7 | 清塘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7 | 钟山县清塘镇英家村英家街螺山脚 | 危岩 | 居民 | 35 | 21 | 清塘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8 | 钟山县红花镇汤公村龙口屯 | 崩塌 | 居民 | 12 | 8 | 红花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9 | 钟山县红花镇汤公村汤水 | 崩塌 | 居民 | 5 | 2 | 红花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10 | 钟山县花山瑶族乡宝鹿完小 | 滑坡 | 学校 | 21 | 30 | 花山瑶族乡 人民政府 | 乡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11 | 钟山县燕塘镇玉坡完小 | 危岩 | 学校 | 223 | 50 | 燕塘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12 | 钟山县花山瑶族乡宝鹿村阿利冲屯 | 不稳定斜坡 | 居民 | 3 | 4 | 花山瑶族乡 人民政府 | 乡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13 | 钟山县红花镇外北曹小学 | 崩塌 | 学校 | 17 | 15 | 红花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14 | 钟山县清塘镇英家中学 | 学校 | 学校 | 358 | 50 | 清塘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15 | 钟山县两安瑶族乡白石小学 | 崩塌 | 学校 | 29 | 23 | 两安瑶族乡 人民政府 | 乡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16 | 钟山县公安镇凤岭完小 | 危岩 | 学校 | 201 | 50 | 公安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17 | 钟山县花山瑶族乡花山村西岭花岗岩矿区 | 山体 滑坡 | 水渠 农田 | 0 | 25 | 花山瑶族乡 人民政府 | 乡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18 | 钟山县回龙镇力争村西山屯 | 危岩 | 居民 | 55 | 25 | 回龙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19 | 钟山县回龙镇西乐村川岩屯 | 危岩 | 居民 | 80 | 48 | 回龙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20 | 钟山县两安瑶族乡沙坪村大桶 | 滑坡 | 居民 | 14 | 7 | 两安瑶族乡 人民政府 | 乡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21 | 钟山县两安瑶族乡沙坪村沙坪 | 滑坡 | 居民 | 17 | 8 | 两安瑶族乡 人民政府 | 乡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22 | 钟山县钟山镇龙马村大嶂屯 | 危岩 | 居民 | 30 | 10 | 钟山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23 | 钟山县钟山镇龙团村山仔头屯 | 危岩 | 居民 | 10 | 10 | 钟山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24 | 钟山县钟山镇民富村白马屯 | 危岩 | 居民 | 25 | 15 | 钟山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25 | 钟山县钟山镇牛岩村坪石屯 | 危岩 | 居民 | 21 | 15 | 钟山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26 | 钟山县钟山镇龟石村 | 地面塌陷 | 居民 | 80 | 110 | 钟山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27 | 钟山县燕塘镇玉坡村委旗岭脚 | 滑坡 | 居民 | 65 | 200 | 燕塘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钟山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合计 | 1390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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