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严肃查处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七批)的通知》(贺环督信〔2018〕94号)的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二十七批编号:X450000201807030076)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钟山县兴钟中路旭日财富小区内,广源快餐店长期占用A座与B座之间的部分公共通道安装洗菜洗碗池等,污水横流,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举报属实。
2018年7月6日,经我县市政部门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广源快餐店长期占用钟山县兴钟中路旭日财富小区A座与B座之间的公共通道安装清洗池堆放物品的情况属实。广源快餐店占用旭日财富小区内部分公共通道堆放物品、搭建洗水台和铁棚,部分公共通道地面有积水,影响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及小区居民的生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场调查人员对该店下发了《违章违规警告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并当面告知店主,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品,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不得乱排放污水以及有损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一经发现有损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取缔违章违规行为,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一定数额的罚款。
目前,该店正在整改中,调查人员要求该店于2018年7月9日前完成整改。若2018年7月9日未完成整改,钟山县城区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将依法强制取缔其违章违规行为,强制拆除占道搭建的洗水台和铁棚。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相关部门要严格规范各项服务工作,同时继续做好监督管理,提升城区环境质量,服务广大市民群众。
(二)督促广源快餐店落实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严肃处理。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
钟山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8日